生育保险企业需要缴纳的时长至少为 12个月,并且需要满足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缴费时长
用人单位需要为其职工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如果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为其缴费已满6个月但不足12个月,则只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补缴时间
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政策差异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其他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还需要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如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以及符合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企业至少需要缴纳12个月的费用,并且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才能确保职工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建议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在职工生育前确认所有相关手续和条件均已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