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方解除的合同类型及情形如下: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果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果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法》第215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法》第232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合同法》第236条)。
委托合同
除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外,合同双方均可行使解除权。但现实中委托合同基于任意解除权通常会做一定限制,在合同约定过程中限制双方适用任意解除权。
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
定做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
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
寄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投保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例如: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其他特定合同
如客运合同中的旅客有任意解除权,而承运人有强制缔约义务。
旅游合同中的旅游者在旅游开始前有权任意解除合同。
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