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工伤申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在线申报
访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sz.gov.cn/szsi/](http://hrss.sz.gov.cn/szsi/))。
在网站上找到“工伤业务管理”或“工伤认定”相关选项进行在线申请。
窗口申报
前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工伤保险科、直属分局工伤保险科或各街道社保管理站工伤业务窗口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
单位申报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申报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
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医院就诊病历本、CT、X光检查资料等)。
受伤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伤员工的社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证言、目击证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注意事项:
工伤申报必须在员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否则工伤费用将由单位负担。
劳动能力鉴定可在工伤认定后进行,以确定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的影响。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可以确定相应的工伤赔偿数额。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并确保按时提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