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带病回乡办理地点为 户籍所在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退伍证
身份证
户口簿
原始档案记载或原始病历
近期就诊材料(针对服役期间所患病种)
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审核与审批
乡镇民政办在收到申请及村委会证明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印,并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上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
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并填写《带病回乡军人病情送检表》,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最终由市民政局审批
办理结果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相关补助将按月发放
建议:
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可以提前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