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函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件,主要用于 证明就业劳动者的基本情况、接受职业培训以及职业介绍服务、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动态内容。它是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再就业的一种保障方式和有效凭证。
具体来说,就业函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的基本情况:
如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等。
职业培训情况:
劳动者接受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其成果。
职业介绍服务:
劳动者通过职业介绍机构获得的工作机会和服务。
就业状况:
劳动者目前的就业状态,如已就业、失业等。
享受的待遇:
劳动者享受的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就业函通常由用人单位出具,作为对劳动者就业情况的一种确认和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就业函也可以由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用于证明学生已经获得就业安排或推荐就业。
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函与三方协议不同。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而就业函仅仅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就业的一种证明,不涉及学校。
综上所述,就业函是一种重要的文件,对于劳动者来说,它是求职、就业和享受相关社会保障待遇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