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遗嘱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遗嘱人的基本信息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具体处理意见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遗嘱执行人
如果有遗嘱执行人,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遗嘱制作日期及签名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此外,公证遗嘱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例如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且遗嘱中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建议在立遗嘱时,务必详细列出所有相关事项,并确保所有内容真实、合法,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