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中,可签证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程经济签证
因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等原则,造成承包人经济损失方面的签证。
包括零星用工、零星工程、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隐蔽工程签证、窝工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人员与机械损失、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等。
工程技术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对有关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或原有的施工环节的调整等而产生的签证。
由承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建议提出,由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签认。
工程工期签证
因图纸交付时间迟延、进场条件不具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签证。
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签证等。
工程隐蔽签证
用于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对工程结算影响较大、资料缺失无法补救时的工程签证。
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
包括前期工作的临时用水、用电费用,施工前现场垃圾外运及运距,土石方工程中的“三通一平”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土方支护、运距、机械破碎冻土、土壤类别等,以及基础防水材料、厚度、单价及遍数等。
在办理工程签证时,应注意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签证内容清晰、准确,避免因时间过长或内容模糊给签证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