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变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对外委托评估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公开处理其财产,以偿清申请执行人债权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委托评估:
人民法院首先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
公开处理:
评估完成后,法院会公开处理这些财产,通常是通过拍卖平台进行。
变卖价格:
变卖的价格一般低于二拍的起拍价,最低不低于评估价五折,具体价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设定。
变卖期:
司法变卖期通常长达60天,变卖期内随时可以出价。首次出价后,变卖期会进入24小时竞价周期,竞价规则、延时周期与司法拍卖相同。
竞拍成功:
在竞价周期内,如果24小时内无人继续出价,则视为竞拍成功。
司法变卖是一种较为灵活的财产变现方式,适用于不宜拍卖或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情况。通过司法变卖,法院可以更高效地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便尽快实现债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