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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少明:“服务之星”解答法律咨询1.4万件
法治日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从部队转业至今,他扎根基层20余年,忠诚履行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先后获得沈阳市优秀司法所长、辽宁省优秀司法所长、辽宁省省级人民调解专家、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荣誉称号。
他就是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魏少明。

图为魏少明(右一)在核实纠纷双方当事人相关证据材料。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魏少明在参与全国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工作中,认真履职、不辞辛苦,为广大群众解答各类咨询1.4万余件,2021年以来,连续4次获得全国法律服务网“公益法律服务之星”荣誉称号。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近魏少明,探访他为百姓提供驻场法律服务的感人故事。
爱岗敬业 当好小学生
“态度决定一切,没有端正的工作态度,什么都是浮云。”这句话时常挂在魏少明嘴边。
魏少明对记者说:“我非常珍惜全国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工作,但也深知与专业律师及专业法律工作者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遇到不懂的问题,我就甘当‘小学生’虚心向周围同事请教学习,尽快补齐短板,脚踏实地,求真务实。”
前不久,一位咨询者通过全国法律服务网询问年终奖相关问题。由于问题较为专业,魏少明虚心向律师请教,顺利地答复了咨询者。
在魏少明看来,想要真真正正为人民服务,就必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工作中,他针对广大群众存在的各种疑惑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耐心讲解,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指明合法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网络商家诱导我家孩子以远高于实际商品价格的金额购买电子设备,这个商家是不是违法了?”近日,一位咨询者在全国法律服务网提问。魏少明列举出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向这位咨询者细致地释法明理,为其依法维权指引了方向。
为了学以致用,提高效率,魏少明始终保持着学习、探索、创新的精神,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不断适应群众的法律需求。魏少明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吉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和中央党校法学专业本科班的课程,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注重实效 当好宣调员
以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身份参与全国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工作,魏少明深深体会到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急切需求。在网上解答法律问题时,他做到解答一件法律案件,宣传一条法律、教育周边人,还逐渐摸索出一套解答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方面法律咨询和开展群众普法工作的关键要领。
除了在解答法律问题时进行普法,魏少明积极调解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在每次解答法律问题时,魏少明先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厘清责任后再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方案中,引导双方当事人,采取沟通协商,通过协议解决纠纷。从情、理、法等方面给出合理合法的调解建议,不仅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还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
“男女双方是二婚,婚前男方有一子,女方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家,婚后二人关系尚可,5年后女方患病去世,应该如何分割财产。”近日,魏少明接到了这样一个法律咨询。“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死者个人份额和个人财产。分割遗产时,其配偶与其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考虑到死者的离世给其亲生子女带来巨大伤害,可以适当多分一些。”结合咨询的实际情况,魏少明引导咨询者和平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不久后,这位咨询者反馈,正是因为魏少明合法合情合理的答复,让这次财产分割在没有伤害亲情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随时在线 当好助理员
在全国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工作中,魏少明的绝大部分咨询工作都是在早、晚和节假日休息时间进行。为此魏少明熬过许多不眠之夜,但他从不抱怨。
魏少明觉得,用自己所学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是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今年2月12日凌晨3点多,一位咨询者在全国法律服务网上提问:“干了25天,太辛苦就离职了,老板说工作不到一个月没工资,属于试用期,拖欠7年了,不给咋办?”
魏少明看到后,马上向这位咨询者解释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条款,着重讲明了仲裁时效问题,得到了咨询者的赞许。
“知足者常乐。我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很知足,知足于拥有这份高尚的职业;知足于领导的信任和百姓的需求;更知足于工作的平淡可点缀不凡人生。”谈及全国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工作,魏少明深有体会地说。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