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会得到以下证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权证》: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他项权证》:
在用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时,由房管部门核发,银行持有的权利证明。
《房地产权证》: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合并证件。
《房地产共有权证》:
房地产共有权证书与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地产他项权证》:
房地产他项权证是指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发的权利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新的不动产权登记实行土地和房屋一体化登记,由买卖双方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再由房管部门受理产权登记,也不再核发上述证书。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通常会得到《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包含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信息。
建议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或相关部门提供完整的证件,并确保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