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的部门设置可能因地区和乡镇规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一些部门:
党政办公室 (或称为党群工作局):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处理文件、信息、监督、人事、统计、保密、档案管理等行政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
(或称为经济发展局):负责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实施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创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负责安全、环境保护,投资促进和劳动管理、培训、就业等工作。
社会事业办公室(或称为社会事业局):负责民政、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财税办公室(或称为财政局):负责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地方政府收支,协调国家税收银行和所辖地方税务部门的工作,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政策。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解决种植难题。 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市场开拓等服务,促进企业发展。企业服务中心:
村镇建设办公室
(或称为建设局):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农业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包括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的指导和服务。 负责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工作。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综治办
(或称为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调解村民纠纷、处理突发性事件等工作。
民政办:
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待救济、婚姻登记、老年人补助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和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为村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和帮助。
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乡政府的基本框架,负责乡镇的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具体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