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姓氏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户口本。
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如适用)。
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公证书(如适用)。
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无犯罪记录证明(如适用)。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审查申请,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后,提交给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审批通过后,办理户口簿和身份证的更新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18岁以上成年人可单独申请,16至18岁未成年人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
更改姓氏必须无偿,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程序和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以上是更改姓氏的基本手续和条件,建议在办理过程中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