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的撤消操作主要取决于票种和操作环境。以下是电子承兑汇票和电子普通/专用发票的撤消方法:
电子承兑汇票撤消
操作步骤:
登录“票据业务”-“电子票据”-“背书转让”-“背书撤回”菜单。
查询可以撤销的背书转让申请,并进行撤销经办。
双击票据信息可以查看票据详情。
在交易撤回查询中,选择要撤回的电子票据,点击下一步,最后确认完成。
注意事项:
当“票据处理状态”为“申请已撤销”时,表示背书转让撤销已成功。
电子普通/专用发票撤消
电子普通发票:
无法直接作废,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电子专用发票:
可以通过电子发票管理系统进行作废。
操作步骤:
登录税务局网站或相关税务APP,进入电子发票管理页面。
选择作废方式(电子作废或纸质作废)。
填写作废原因,如发票填写错误、重复开票等。
提交作废申请并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查看作废结果。
建议
电子承兑汇票:建议在票据未签收前尽早进行撤回操作,以确保成功。
电子普通/专用发票:若需作废,建议先确认发票是否已开具完成且未被使用,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作废操作,并确保相关证明材料得到保留。
请根据具体的票种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撤消方法,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