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不能退回的,它是由单位对员工所缴纳的保障金。如果您失业后希望获得失业保险金,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领:
确认资格:
确保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通常包括:
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
准备材料:
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银行卡;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如果有);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就业失业登记证等)。
提交申请: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或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等待审核:
社保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
审核通过后,您会按月收到失业保险金,通常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请注意,如果您在失业期间找到了新的工作,或者不符合领取条件,您可能需要退还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