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 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天内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因此,从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到拿到离婚证,总共需要 60天的时间。
建议:
双方应确保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一同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以免因错过时间而需要重新申请。
如果在冷静期内有任何一方反悔,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 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天内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因此,从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到拿到离婚证,总共需要 60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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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应确保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一同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以免因错过时间而需要重新申请。
如果在冷静期内有任何一方反悔,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