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的赔付流程如下:
农民个人垫付医疗费用 ,并提供相关资料至合医办。经审核后送市社保局审批理赔
。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超过200元至1500元以内的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5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40%。
门诊特定病种
门诊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每月在15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
住院费用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报销流程
由门诊医生或住院部医生诊断,开具住院证。
持农合证到住院收费窗口缴费并做网络登记。
持住院证,缴款单到住院登记窗口登记,领取病历表及用品。
到对口专科进行住院检查、治疗。
出院时找自己的主管医师开具出院证、诊断证、住院者身份核对单。
持个人缴款单到出院结算窗口办出院手续。
即时结算
在省级直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
异地就医
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医疗卡,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大病补偿
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如本人自愿的,可按每人15000元的农转非养老保险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建议:
农民朋友在就医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和单据,以便在报销时能够顺利进行。
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优先选择省级直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院,以减少个人垫付的负担。
对于大病医疗,可以充分利用大病补偿政策,以减轻高额医疗费用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