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能够报销的疾病范围相当广泛,涵盖了从常见慢性病到罕见病的各种治疗费用。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病种和条件:
普通门诊保障
城乡居民在参保地的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
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保障
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高血压药品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药品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两项可合并享受,年度支付限额合计为960元。
门诊慢特病保障
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共有47个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康复治疗、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冠心病等。
特殊病种治疗费用
包括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慢性肾衰竭的透析等。
住院医疗待遇
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0%。
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为600元,支付比例为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
罕见病用药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91种药品,包括用于治疗肥厚型心肌病的玛伐凯泰胶囊等13种罕见病用药,超过90种罕见病治疗药品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药品费用
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可以报销,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但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医保目录可能存在差异。
检查费用
包括心电图、B超、X光、CT等影像学检查费用,以及各种化验费用,如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检查等。
诊疗费用
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住院费用
包括床位费、护理费、空调费、取暖费等。
总的来说,医保能够报销的疾病种类非常广泛,从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到罕见的罕见病,大部分疾病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都可以通过医保进行报销。为了更好地利用医保,建议患者优先选择社区医院就诊,并注意选择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治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