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居住是指 在同一地方连续居住时间达到一年以上,且不间断,不包括因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这是判断公民经常居住地的法律依据。
具体来说,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条件包括:
1. 公民离开住所地后,在某个地方连续居住时间达到一年以上。
2. 这一居住期间必须是连续的,不能有间断。
3. 公民在起诉时仍居住于该地。
4. 特殊情况如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居住证明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重要证明。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连续居住的法律定义和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