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是公安机关中负责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的专门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案件调查取证
负责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
包括询问证人、勘查现场、调取监控等。
依据相关法律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公正。
实施扣押
在侦查活动中,对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依法进行查封、扣押。
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至三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案件侦查
分析案件线索,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如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等。
以查明案件真相,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保障权益
在办案过程中,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出现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侵犯人权的行为。
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他职责
参与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