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开庭前需要做以下准备工作:
会见被告人
全面细致地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
阅卷
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
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
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
制作辩护提纲
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
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通知当事人
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并且核对好证据原件。
如果当事人不参与庭审,则要事先和当事人联系好证据原件的取得方式,方便庭审时质证;如果当事人要参与庭审则可以交待当事人开庭时带齐证据原件。
审查证据材料
再次审查己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列明对方当庭可能提出的质证意见。
仔细审查对方的证据材料,找出漏洞。
准备法律文件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起诉状、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律师授权委托书、起诉费证明等。
确保所有文件均准备齐全,开庭后可以直接进行辩护。
检查法律事项
检查所函、授权委托书是否已经交给法院,或者准备好,当庭递交。
再次审查本案的诉讼时效、举证期限是否有问题。
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针对焦点来陈述和举证。
搜集有利案例
搜集对己方有利的相关案例,打印出来,提供给法官。
准备答辩意见
如果是被告方律师,需要准备好答辩意见,提交书面答辩状或者当庭口头答辩。
质证准备
分析对方证据的三性和证明内容存在的问题。
审查双方证据之间的矛盾与印证,寻找对方证据之间的矛盾。
通过以上准备工作,律师可以确保在庭审中能够充分展示证据、法律依据和辩护思路,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