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失业金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部分: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第1个月至第12个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标准限制: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示例计算
假设某人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个月的2000元。
第1个月至第12个月:
每月领取2000元,共12个月,总计24000元。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
每月领取2000元的80%,即1600元,共12个月,总计19200元。
因此,该失业人员总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43200元(24000元 + 19200元)。
建议
失业人员在计算失业保险金时,应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以确保准确无误。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密切相关,因此建议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尽量多缴纳失业保险费,以延长领取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