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刑侦部门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合同诈骗:
涉及利用合同形式进行的诈骗行为。
非法集资:
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
传销:
特别是网络传销,如“抢购转售”型网络传销。
假币犯罪:
涉及走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等。
金融犯罪:
包括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
经济诈骗:
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
职务犯罪:
涉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如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等。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
包括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
侵犯财产犯罪:
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
其他经济犯罪:
包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
经济刑侦部门的工作是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如果您或他人遇到上述经济犯罪相关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