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不立案是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不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具体来说,受案是法院接受原告的审理需求,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有人报案,一般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辩断就先受理。而受理后,如果经审查达不到立案标准,就会决定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不立案的条件包括:
1. 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2. 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 存在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控告人如果不服不立案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
需要注意的是,受案不立案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控告人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同时,受案不立案也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