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的男女双方想要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共同到 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这是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具体来说,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则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此外,如果双方想要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民政局申请结婚,当地的民政局是有权拒绝办理结婚手续的。因此,建议男女双方提前了解并确认好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