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债主体是指 参与债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是指负有义务的一方,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在具体的债务关系中,举债主体可以是以下几种:
国家:
从广义角度来看,公债的举债主体是国家。
政府:
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政府债券。
法院: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能成为举债主体。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成为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但有限责任公司中仅有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可以成为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
其他主体:
如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等也可以成为举债主体。
这些主体在债的关系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和义务,共同构成了债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