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时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标准工时制
平时加班:超过每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的部分,按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
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可以安排补休的,则无需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周期内超出部分: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150%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按300%支付加班费。
计件工资制
完成定额任务后加班: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费。
包工时
固定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每月固定支付员工极限加班费,法定极限加班工时为36小时/月,超出部分不另计算加班费。
非包工时
实际加班工时支付:用人单位根据员工实际加班工时支付加班费,同样法定极限加班工时为36小时/月,超出部分不另计算加班费。
示例计算
假设小明1月份有2天的法定节假日加班,3天的休息日加班以及4个小时的延时加班,且小明月工资为5700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天 × 5700元 ÷ 21.75天 × 300% = 1596.44元
休息日加班工资
3天 × 5700元 ÷ 21.75天 × 200% = 1551.72元
延时加班工资
4小时 × 5700元 ÷ 21.75天 ÷ 8小时 × 150% = 175.86元
总加班费:
1596.44元 + 1551.72元 + 175.86元 = 3324.02元
因此,小明1月份应发的加班费为3324.02元。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加班费,并确保支付标准符合当地的具体规定。
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加班情况,以便准确计算应得的加班费。
若有疑问或争议,可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