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磋商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询盘
询盘是指交易的一方(询盘人)为了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受盘人)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询盘可以是口头的(如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如信函、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询盘对双方均无法律上的约束力,只是邀请对方发盘。
发盘
发盘是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对方(受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发盘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且一旦发出,对发盘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发盘可以是实盘(具有肯定订立合同意图)或虚盘(无约束力)。
还盘
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为了进一步协商,对发盘人提出修改意见。还盘必须由受盘人在原发盘的有效期内做出,且还盘的内容构成一项新的发盘。还盘可以多次进行,直到双方达成一致。
接受
接受是指受盘人在发盘有效期内无条件全部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并愿意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接受必须是合法的受盘人,且接受表示须在发盘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接受一经作出,合同即告成立。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是对以往磋商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共同接受的交易条件的最终书面确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经订立,以后的贸易活动都应与合同条款一致。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义务的过程,包括交货、支付货款、检验、索赔等。合同履行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建议在实际业务中,交易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交易条件,并在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等环节中保持灵活性和诚意,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成功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