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 大部分罪名都是涉及过失犯罪的,但也存在一些过失行为并没有被规定为犯罪的情况。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没有过失犯罪的罪名:
故意犯罪: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没有规定的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但法律没有规定的过失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特定情况下的过失行为:
有些过失行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不构成犯罪,例如,如果过失行为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可能不会被视为犯罪。
综上所述,虽然大部分罪名都涉及过失犯罪,但仍有一些过失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被规定为犯罪,因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司法机关的认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