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不包括农村。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
,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此外,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产权所有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的纳税原则上由产权所有人承担。这意味着房产的所有者需要负责缴纳相应的税款。 当房产的产权属于国家时,负责经营管理该房产的单位需要负责缴纳房产税。 在产权以典当形式发生转移时,典当的接受方,即承典人,需要承担房产税的缴纳责任。 在特定情况下,如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时,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需要负责缴纳房产税。 综上所述经营管理单位:
承典人:
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