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应当或需要遵守特定规定或承担特定责任的人员类别:
刑事责任方面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劳动合同方面
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工人。
其他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裁员保护方面
老弱病残、孕期及哺乳期女职工、工伤员工等特定群体在裁员中应被优先留用或给予更高的补偿。
刑事诉讼回避方面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等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
暂住证方面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佣的人员等,应当申领暂住证。
宪法宣誓方面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会计法方面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从业人员人数统计方面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数。
文明行为促进方面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公众人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这些规定涵盖了刑事责任、劳动法律、裁员保护、司法程序、人口管理、宪法宣誓、会计职业规范以及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旨在保护特定群体的利益、确保司法公正、规范企业行为、促进文明进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