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范围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未得到清偿时,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金可以用于清偿的债权总额。具体包括以下几部分:
主债权:
这是抵押权所直接担保的债权,即债权人因债务关系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利息:
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债务履行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因债务未按时履行而产生的迟延利息。
违约金:
债务合同中约定的,因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支付的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因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在实现抵押权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拍卖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此外,抵押范围还可以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进行扩展或限制。如果抵押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确定抵押范围。
综上所述,抵押范围是抵押权人实现债权时,可以优先受偿的债权总额,包括主债权及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范围的具体内容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并受相关法律规定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