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青海户口,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三投靠人员
夫妻相互投靠;
父母投靠子女;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需要凭借相关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证》。
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在市区购买房屋,或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可以申请迁移户口。
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青海。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或公安局)咨询,了解具体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各类人才
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各类专家;
留学回国人员;
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入学前在省外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在西宁就业或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
入学前户口在本省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在西宁的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直系亲属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
入学前户口在本市市区及市辖县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毕业后暂未就业的,须将户口迂回原户口所在地。
婚内生育新生儿
新生儿需持有《出生医学证明》,未满1周岁,且父母双方同民族,可选择随父亲或母亲在居住地申报落户。所需材料包括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告知书、《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随父或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及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可向出生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地公安机关将在收到流转信息后的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