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是指 具有防御性质的地下车位,其使用权通常归当地人防办公室,并授权给特定建设单位使用。这类车位的产权不属于个人或开发商,而是属于国家,因此不能出售,但可以出租。
具体来说,人防车位是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目的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它们通常与普通车位分开设置,具有独立的密封门和厚重的墙壁,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这些地下室即为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其中的停车位被称为人防车位。
虽然人防车位不能出售,但建设单位在获得使用权后,可以将其转让给个人或组织,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20年。在紧急情况下,如发生战乱,人防车位可能会被政府强行征用。
总结来说,人防车位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地下车位,主要用于国防目的,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属于国家,并可以依法出租,但不得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