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 ÷ 30 × 产假天数。缴费基数:
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
标准
如果女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60%计算。
如果女职工的月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按照3倍计算。
如果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则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产假天数:
最少可享受128天的产假。
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申请流程:
企业应向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证明,由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规定更新,请以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