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的收费原则如下:
平时使用原则
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应优先满足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居住区内的人防工程应优先满足居住区配套服务和社区服务需要。
收费原则包括:
用于公益性事业的人防工程免收人防工程使用费。
用于服务性经营的人防工程适当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
用于营利性经营的人防工程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
收费标准
停车设施:
利用人防工程设置停车设施向居民提供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为:
每平方米每月3元以上(含3元),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
每平方米每月3元以下(不含3元),按每月每平方米0.7元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
其他利用人防工程设置停车设施向社会提供停车泊位的参照居民停车泊位的缴费标准执行。
物业管理和公共服务企业办公场所:
每月每平方米1元。
经营性办公、仓储、文体活动场所:
每月每平方米3元。
经营性商业场所:
每月每平方米6元。
其他相关规定
易地建设费:
新建、扩建、改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达不到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须交纳易地建设费,按建房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使用人防工程的社会负担:
在人防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按当年年末在职职工人数,由单位按每人每年10-2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
个体工商经营者,每年每户缴纳30元-50元人防建设费。
这些收费原则和标准旨在确保人防工程在平时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同时兼顾社会公益性,并对不同用途的人防工程实施差异化的收费政策。建议在使用人防工程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收费细则,以确保合规使用并缴纳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