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长度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厂子的试用期长度主要取决于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无论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