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质押的资产包括以下几类:
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例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权利质押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其他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例如不动产的收益权。
金钱质押
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
不动产质押
虽然不动产本身可以用于抵押,但通常不用于质押。然而,一些特殊动产如飞机、船舶、汽车等可以用于质押,因为它们的权属状态以登记来确定,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
其他特定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质押。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质押。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质押。
在实际操作中,选择质押资产时应确保其合法性、可转让性和价值稳定性,以便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能够顺利实现质押权。